【案例專題】只是應徵助理,竟變洗錢被告?求職陷阱「凍結帳戶」自救指南

小明在社群平台上看到一則招聘資訊:「誠徵遠端行政助理,月薪 $45,000,工作內容僅需協助公司處理客戶款項支領」。

面試過程全在 Telegram 上進行,對方自稱是某海外投資公司的財務主管。對方告訴小明:「為了測試你的工作誠信與帳戶穩定度,公司會先匯入一筆款項到你的帳戶,你只需領出後交給公司指定的『外勤人員』,或轉購買虛擬貨幣(USDT)轉入公司錢包,這就是你的實習內容。」

小明不疑有他,照做了兩次。第三天,他準備去買早餐時,發現提款卡被 ATM 沒收,隨後接到警方電話,通知他的帳戶已被列為「警示帳戶」。

在 2026 年的法律實務中,小明的行為面臨兩大法律危機:

洗錢防制法第 22 條(交付帳戶罪):

過去很多人以為「沒拿到錢、不知情」就沒事。但新法規定,無正當理由將帳戶提供給他人使用,只要符合「收受對價(薪水)」或「有理由懷疑帳戶被非法使用(例如把錢領出交給陌生人)」等情形,警察就能直接發出告誡處分,帳戶會被凍結 5 年。

詐欺罪之幫助犯

被害人的錢匯入小明的帳戶,小明領出交給詐騙集團,這在法律上被認定為協助「斷點」,讓警方追不到錢。小明會被認定為詐騙集團的幫兇。

這是最重要的一步!不要因為心慌就刪除對話。你需要證明:

  • 你有求職意圖(截圖徵才廣告、面試過程)。

  • 你是受騙上當(對方如何誘導你提供帳戶、如何指示你操作款項)。

  • 你沒有犯罪意圖(對話中是否有詢問過合法性,而對方給予偽造證明)。

在警察找上門前,若發現不對勁,應主動向警方報案,說明自己遭遇求職詐騙。這在後續檢察官考量「主觀犯意」時,會是非常有利的佐證。

若涉案金額不大,在律師建議下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,是爭取「緩起訴」或「不起訴」最快速的路徑,這對於解凍帳戶有決定性的幫助。

你的銀行帳戶被凍結了?2026年最新「警示帳戶」解除全攻略與防坑指南

  • 紅線一: 任何要求提供「提款卡、密碼、網路銀行帳密」的公司,100% 是詐騙。

  • 紅線二: 要求你用個人帳戶「代收貨款」、「幫客戶代購虛擬貨幣」或「測試額度」,這絕對是洗錢陷阱。

  • 紅線三: 面試過程僅透過 Telegram 或 Line,且公司沒有實體辦公室或正式官網。

求職被騙導致帳戶被凍結,往往不僅是金錢損失,更會留下刑事前科。如果你不慎陷入此類陷阱,請立即停止所有匯款動作,並尋求專業法律意見。

您也是求職詐騙的受害者嗎?別讓你的清白被詐騙集團毀掉。 👉 [點擊聯繫專業法律團隊,為您爭取帳戶解凍與無罪抗辯]


常見問題解答

我只是照公司指示轉帳,根本沒拿到好處,這樣也會被判刑嗎?

很有可能。 在司法實務中,法院對「洗錢幫助犯」的認定趨向嚴格。檢察官可能會認為,一個具有社會經驗的人,應該能懷疑「為何公司不使用官方帳戶,而要用員工私人帳戶收放款」。
若無法證明自己受騙的過程(如對話紀錄),仍可能面臨《刑法》詐欺幫助犯或《洗錢防制法》的追訴。

應徵時公司要求我把「提款卡」和「密碼」寄過去,說是為了辦薪轉,這合法嗎?

絕對不合法!且極度危險。 任何正規公司辦理薪資轉帳,只需要你的「存摺影本」(提供帳號)。要求提款卡與密碼是詐騙集團為了完全掌控你的帳戶作為「人頭戶」。
根據《洗錢防制法》第 22 條,單純「交付」帳密給他人而無正當理由,即便沒有詐騙發生,警察也可以直接對你發出告誡處分,限制你全台帳戶功能。

發現被騙後我立刻去警察局報案,帳戶就能馬上解凍嗎?

沒辦法。 報案是為了證明你是「受害者」而非「共犯」,這對未來的判決非常重要。但「警示帳戶」的解除必須等案件司法程序終結(拿到不起訴處分書、緩起訴書或判決書)。
雖然不能馬上解凍,但報案留下的紀錄是未來律師幫你爭取「無罪」或「解除限制」的核心證據。

公司叫我幫忙買「虛擬貨幣(USDT)」再轉出去,這也是詐騙嗎?

這是目前最高頻的洗錢手段。 詐騙集團利用你的帳戶收受被害人的贓款,再叫你買成虛擬貨幣轉給他們,目的是利用虛擬貨幣的「去中心化」與「匿名性」來斷開金流追查。


詐欺最新文章


分享這篇文章,讓更多人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