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吳先生 LINE線上諮詢:
我朋友前幾天吸食安非他命被警察抓到,他不想進去勒戒所,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幫他?
目前我國現行法律對於施用第一級、第二級毒品的被告,有戒癮治療、觀察勒戒、強制戒治等處分,其中唯一比較不會被拘束人身自由的就是戒癮治療。
戒癮治療是為了有效減少施用第一級、第二級毒品的人口,預防施用毒品的人為了籌措購毒費用所衍生的刑事犯罪,希望藉由透過醫療的方式,停止對毒品的渴求與依賴,以及減少為購買及施用毒品而造成社會治安危害,並重建施用毒品的人重返健康社會的能力而設的措施。
戒癮治療是用門診或其他非拘束人身自由的方式,治療的內容如下:
戒癮治療一年得回診15次,粗估需要的費用是2萬元起跳。
對檢察官來說,直接聲請將被告送觀察勒戒,是最快速的處理方式,所以被告如果想要爭取到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的話,一定要積極主動提出聲請,而且時間上也不能拖,慢了就來不及了。
如果不知道如何寫或是沒時間寫「戒癮治療聲請狀」,也可以求助擅長聲請戒癮治療的律師,讓律師針對您的情況、各方面條件考量,找出有力的爭取點。
以上內容如果看得不是很懂也沒關係,歡迎直接向我們的線上專員詢問,或是撥打我們的法律諮詢服務專線:0968-880-5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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