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論您是要聲請支付命令快速催討借款、租金、票據債務,還是收到支付命令需要在 20 日內異議,專業律師都能協助您把握時效、保障權益。
團隊成員皆領有中華民國律師證書、所屬律師公會。
偵查、審判各階段實戰經驗,熟悉刑事、民事攻防。
依案件類型分派合適律師,專人專辦、全程跟進。
支付命令是督促程序,免開庭、裁判費較低,是催討借款、租金、票款等金錢債務的有效工具。律師協助備齊證據、正確聲請。
收到支付命令後 20 日內不異議,命令即確定並取得執行力。一旦逾期,再爭執會非常困難。律師協助及時提出異議、保住權益。
確定的支付命令可作為強制執行名義,查封、扣薪、扣押存款。律師協助從聲請到執行,把債權真正變現。
支付命令是「督促程序」,債權人就一定金額之請求聲請法院對債務人發命令,免開庭、裁判費低、速度快。與一般訴訟相比成本低,但債務人可於 20 日內不附理由異議使其失效,因此較適合對方不爭執或證據明確的債務。
最重要的是「20 日內提出異議」。收到後務必確認送達日,於 20 日不變期間內向發命令的法院具狀異議(不需附理由)。逾期未異議,命令就會確定、對方可據以強制執行。建議盡快諮詢律師確認因應方式。
債務人 20 日內未異議,支付命令即確定並取得執行力,債權人可持確定證明聲請強制執行,對債務人的財產(薪資、存款、不動產等)進行查封、扣押或拍賣。
不會。一經合法異議,原支付命令於異議範圍內失效,但「以債權人支付命令之聲請,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」,程序會轉入一般訴訟或調解,先前的聲請與證據仍有用。律師會協助銜接後續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