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萬事答 為你來解答 成功案例 【勞資糾紛成功案例】向未辦理業務交接的員工,請求48萬損害賠償

【勞資糾紛成功案例】向未辦理業務交接的員工,請求48萬損害賠償

律師成功案例

在現代職場中,員工離職與交接往往發生一些問題,一名員工的突然離職可能會對企業造成意想不到的重大影響。這就是以下當事人所面臨的情況:一場因員工未完成業務交接而引發的複雜勞動糾紛。這不僅對企業的日常運營造成了嚴重干擾,還帶來了一連串的法律問題和財務損失,面對如此棘手的情況,他們因而尋求專業的律師的幫助。

案件背景

一場突如其來的勞動糾紛

當事人公司的一名員工突然離職,而且未辦理任何業務交接,這場突然的人事變動不僅打亂了公司的日常營運,更麻煩的是,它帶來了一連串的法律和財務問題,包括外籍員工居留證的逾期處理以及相關的罰款和額外費用。

重大的財務損失

由於該員工的突然離職,當事人公司面臨著嚴重的損失。他們必須支付逾期處理外籍員工居留證的罰款,同時承擔了員工因為沒有勞健保而產生的醫療費用。此外,由於未能及時續聘外籍員工,當事人公司失去了服務費收入,並不得不支付員工往返的機票費用。總計,這場勞動糾紛給當事人公司帶來了超過46萬元的經濟損失。

尋求專業律師幫助

當事人公司面對這樣的損失,希望尋求法律途徑來得到賠償。郭昌凱律師深入分析了案件的所有細節和法律依據,準備了全面的證據和法律論證,從勞動契約到勞基法的相關條款,確保了當事人能夠在法庭上有力地主張自己的權益,目標是確保當事人公司能夠獲得他們應得的賠償。

獲得勝訴

郭律師成功地證明了當事人所遭受的損失及被告的責任,從勞動契約違反到員工未經預告自行離職的後果,每一點都得到了法官的充分認可。最終,法院做出了有利於當事人公司的判決:被告必須賠償48萬1,546元,並承擔所有訴訟費用。這不僅是對當事人公司財務損失的全面補償,更是對他們合法權益的重要維護。

⚖ 律師其他成功案例

⚖ 相關法律諮詢問題

  1. 預告期間如何計算?

    如果是雇主想要資遣員工或是不定期契約勞工自己申請離職的話,具體預告天數依據勞工在公司工作的年資而有所不同:
    1. 工作年資3個月以上至1年未滿:需要至少提前10天通知。
    2. 工作年資1年以上至3年未滿:需要至少提前20天通知。
    3. 工作年資3年以上:需要至少提前30天通知。

    如果是定期契約的勞工(契約期限3年以上),自請離職時也需要至少提前30天通知雇主。對於工作不到3個月或者契約期間3年以內的定期契約勞工,則沒有法定的預告期限要求,雙方可以事前就預告期間協議。

  2. 雇主可以要求員工要辦完離職手續,才能領到薪資嗎?

    勞工離職時有責任完成所有必要的交接手續,這是因為契約終止時自然產生的義務,不管雙方是否有特別約定。
    但是,根據勞基法的規定,勞工應該獲得全額的工資支付,而雇主不能扣除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。所以,即使勞工沒有完成所有的離職手續,雇主也不允許因此就扣發他們的薪資。
    如果雇主因為勞工沒有妥善完成交接手續而遭受損害,雇主可以透過民事訴訟程序向勞工請求損害賠償。簡單來講,勞工應當完成離職手續,但這不是雇主扣發工資的理由。任何因離職手續未完成而產生的損害,雇主需要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。

  3. 雇主可以因為員工沒有提前預告就離職,而扣除薪資作為違約金或損害賠償費用嗎?

    不可以!工資是勞工提供勞務所應得到的報酬。如果勞工未按照法律規定提前通知雇主離職,導致公司受到損害,公司可以向勞工依法提出損害賠償的請求。但是,直接從工資中扣除該筆費用是不恰當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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