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籤: 協議離婚

📌 協議離婚 定義

夫妻依雙方意願同意解消婚姻關係,而不是由法院以裁判解消婚姻關係,又稱「協議離婚」或「合意離婚」。夫妻如果採取兩願離婚,必須以書面約定,並且應有兩人以上證人的簽名見證及須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,始生效力。

以上解釋是根據『司法院裁判書用語辭典資料庫查詢系統』查詢結果

📌 協議離婚 相關法律規定

< 民法 第 1049 條 >

夫妻兩願離婚者,得自行離婚。

< 民法 第 1050 條 >

兩願離婚,應以書面為之,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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