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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訴

📌告訴的定義

根據『司法院裁判書用語辭典資料庫查詢系統』查詢結果

犯罪被害人或與被害人有一定身分關係的人,向偵查機關(包括檢察機關、司法警察機關)告知犯罪事實,希望偵查機關(包括檢察機關、司法警察機關)追訴的行為。如車禍被撞傷之人,向警察報案而「請求偵辦」。

📌告訴的時間限制

告訴期間係指告訴乃論之罪,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,於六個月內為之,該法定六個月之期間,即為告訴期間。得為告訴之人有數人者,其一人遲誤期間,其效力不及於他人。例如甲乙二人共同圍毆丙,丙須於六個月內向警局或檢察署提起告訴,始生告訴之效力;至於非告訴乃論之罪則無告訴期間之限制。

📌告訴的法律規定

刑事訴訟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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