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vorce & Family Law

離婚家事,
專業律師陪你好好處理

離婚、監護權、扶養費、夫妻財產分配、配偶外遇求償——這些攸關您與孩子未來的問題,交給專業律師協助,爭取對您與子女最有利的結果。

免費諮詢保密處理全台服務
諮詢專線
0968-880-580
LINE @lawsqa
加 LINE 諮詢

領證執業律師

團隊成員皆領有中華民國律師證書、所屬律師公會。

法庭實務經驗

偵查、審判各階段實戰經驗,熟悉刑事、民事攻防。

專案專人服務

依案件類型分派合適律師,專人專辦、全程跟進。

全台執業律師團隊
領有律師證書法庭實務經驗專案專人服務
認識律師團隊 →
劉安桓黃勃叡蔡宜軒楊慧娘林博文郭昌凱楊佳政

全台執業律師團隊

領有律師證書 · 法庭實務經驗 · 依案件分派專人專辦

認識律師團隊 →
Why You Need Legal Help

您需要法律諮詢的理由

01

釐清權益與選項

離婚牽涉身分、子女、財產等多重問題。律師協助釐清您的權利義務,了解協議、調解、訴訟各途徑的利弊。

02

保障子女最佳利益

監護權(親權)與扶養費的安排攸關孩子未來。律師協助蒐證、擬定方案,爭取對子女最有利的結果。

03

爭取合理財產分配

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、贍養費常是爭點。律師協助盤點財產、計算分配,避免權益受損。

Legal Options

離婚與家事處理途徑

協議離婚

雙方就離婚及子女、財產等條件達成共識,簽立離婚協議書並經兩位證人簽名後辦理戶政登記。律師協助擬定條款、避免日後爭議。

民法第1049、1050條

調解離婚

透過法院調解程序,由調解委員協助雙方達成離婚與相關安排,調解成立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。

家事事件法第23條

裁判離婚

一方不同意離婚時,得依民法所列重大事由(如不堪同居之虐待、惡意遺棄、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等)向法院請求判決離婚。

民法第1052條

監護權與扶養費

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(俗稱監護權)由法院依子女最佳利益酌定,並可請求他方分擔扶養費。

民法第1055、1116-2條

侵害配偶權求償(外遇求償)

配偶與第三人發生逾越正常社交的不正當往來,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,受害配偶得對配偶與第三人請求精神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。

民法第184、195條

離婚與子女問題,越早諮詢越能保障權益

每個家庭的狀況不同,先讓律師了解您的處境、給您方向。

立即免費諮詢
Hotline
0968-880-580
LINE @lawsqa
FAQ

離婚家事常見問題

對方不同意離婚,我還能離嗎?

可以。若符合民法第1052條所列事由(例如長期分居、家暴、惡意遺棄、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等),即使對方不同意,也可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。律師會協助評估事證是否足夠並蒐集證據。

監護權(親權)法院會怎麼判?

法院以「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」為最高原則,綜合考量雙方經濟、照護能力、主要照顧者、子女意願(視年齡)、有無不利事由等,並常參考社工訪視與家事調查報告。律師可協助呈現有利事證。

可以向對方請求扶養費嗎?金額怎麼算?

取得或共同行使親權者,可請求他方分擔未成年子女扶養費。金額常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各縣市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,按雙方經濟能力比例分擔。可一次或按月給付。

離婚時財產怎麼分?

若為法定財產制,婚後財產(扣除婚後負債及因繼承、贈與取得者)較少之一方,可向他方請求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。律師會協助盤點、計算與舉證。

配偶外遇,可以求償嗎?要告誰?

可以。配偶與第三人有逾越一般社交分際的不正當往來、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者,受害配偶得依民法第184、195條,向「出軌配偶」與「第三人(小三/小王)」請求精神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。實務上常見判賠數萬至數十萬元,金額視侵害情節、雙方身分經濟狀況等而定。蒐證與金額評估建議先諮詢律師。

Related Articles

離婚家事相關文章

全部文章 →
2026.04.07 書狀範例 撤回保護令聲請怎麼做?完整程序、時機限制與書狀範例
2024.01.10 生活法律 結婚必須慎重,離婚務必迅速!
2023.09.11 生活法律 專業離婚協議書律師:確保你的離婚順利無憂
2023.08.03 生活法律 離婚協議書可以自己寫嗎?專業律師帶你了解利與弊!
2023.07.25 生活法律 離婚協議書注意事項:留意6件事讓您離婚後無糾紛
2021.07.07 生活法律 老公外遇小三懷孕生子,老婆怒告判賠30萬元!
Free Consultation

立即諮詢,保障您與孩子的權益

專業律師團隊為您解答,不收取任何諮詢費用。

LINE @lawsqa
撥打電話 LINE 諮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