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無照駕駛,父母需要負哪些責任 ?

彰化丁先生 LINE線上諮詢:

我剛上高一的女兒,在我不在家的時候,未經我的同意,偷開我的車子與同學出去玩,不慎撞上了前方的機車,造成騎士受傷。我很擔心我和我的太太可能會因此承擔法律責任,請問我們會怎樣?

丁先生的女兒剛升上高一,應該未滿18歲,如果未成年人無照駕駛發生車禍,害人受傷的話,父母可能會承擔以下責任:

一、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

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,未持有駕照而駕駛小型車或機車的駕駛人,將面臨新臺幣6,000元以上12,000元以下的罰鍰。未滿18歲的駕駛人違反無照駕駛規定,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也需要陪同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。

各縣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班舉辦的「未滿18歲無照駕駛違規班」,上課時間為3小時。如果未滿18歲的駕駛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,則會被處以1,800元罰緩。如果其再次通知後仍然在期限內未參加講習,且已經超過6個月以上,則可能會被吊扣駕照6個月。

二、要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

丁先生的女兒無照駕駛機車造成他人受傷,對方可能會請求賠償醫藥費、機車修理費,傷勢嚴重的話,可能還會請求看護費、不能工作的損失、精神賠償等損失。由於女兒是未成年人,學生沒有工作收入,所以對方就會依民法第187條來請求法定代理人,也就是丁先生夫婦,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
除非丁先生夫婦可以證明自己沒有疏忽鬆懈監督責任,或是儘管已經盡到相當的監督責任,損害還是會發生的話,就可以不用負賠償責任。

三、要接受親職教育輔導,甚至被處罰鍰

在刑法上,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人是少年,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的行為時,會由少年法院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處理。丁先生的女兒造成機車騎士受傷的行為,可能會觸犯刑法的過失傷害罪,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4條規定,丁先生夫婦有可能會被要求接受8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的親職教育輔導。

如果拒絕接受親職教育輔導或是時數不足的話,少年法院可以裁處新臺幣6,000元以上30,000元以下罰鍰,而且可以連續處罰到接受為止。被連續處罰3次以上,法定代理人還可能會被公告姓名。

以上是丁先生及其太太可能要承擔的責任,建議丁先生先嘗試與受傷的機車騎士私下和解,避免對方提起刑事傷害告訴或民事損害賠償訴訟。女兒的罰單和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是行政罰,則無法避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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