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到支付命令如何提出異議?

收到支付命令如何提出異議

支付命令的內容大致是記載「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◯◯◯◯◯元,及自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百分之◯計算之利息,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,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,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。」當您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後,如果您認為支付命令所記載的債權人、債權金額或債務關係有疑義,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。那收到支付命令如何提出異議呢?

收到支付命令如何提出異議

民事訴訟法第516條第1項規定:「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,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,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。」依此規定,債務人對支付命令的全部或部分,可以在收到支付命令後的 20 日內向法院提出異議,而且不需要附上具體的理由。換句話說,債務人只需表示對支付命令有意見並不同意付款即可,無需向法院解釋為何對債權人的請求有爭議。

在實務上,債務人可以向法院提交一份名為「民事異議狀」的狀紙,內容表示對於支付命令所列的債務尚有爭執,並依民事訴訟法第516條規定,對於該支付命令,向法院提出異議。

提出異議後會怎樣?

民事訴訟法第519條規定:「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,支付命令於異議範圍內失其效力,以債權人支付命令之聲請,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。前項情形,督促程序費用,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之一部。」根據這條法律規定,如果債務人在法定期限內合法提出異議,支付命令在異議範圍內失去效力。此時,債權人的支付命令聲請就會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。債務人提出異議後,相關的督促程序費用會成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的一部分。

當法院收到債務人提交的民事異議狀後,首先會確認是否在支付命令送達後的20日內提出異議。如果確定是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的異議,支付命令在異議範圍內就會失去效力。此時,法院會檢視案件是否適用於強制調解程序,並通知債權人補繳裁判費或聲請調解費,進一步處理案件。

例1:補繳裁判費

「上列原告與被告◯◯◯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,原告曾聲請對被告發支付命令,惟被告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,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。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(下同)535,444元,應繳裁判費5,840元,扣除前已繳納之支付命令裁判費500元外,尚應補繳5,340元。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,限原告於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,並應提出準備書狀,暨逕將其繕本送達他造,逾期未補繳,即駁回原告之訴,特此裁定。」

例2:補繳聲請調解費

「原告因請求清償借款,曾聲請對被告◯◯◯發支付命令,惟被告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,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,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,如逾期未補正,即駁回原告之訴。(一)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(下同)200,000元,依民事訴訟法第403條第1項第11款規定應經調解,應繳聲請調解費1,000元,扣除前繳支付命令裁判費500元外,尚應補繳500元。(二)提出準備書狀一件,繕本逕送他造。」。

如果債權人未能按時繳納裁判費或聲請調解費,法院將裁定駁回其聲請,已經繳納的500元支付命令聲請費將不會退還。如果債權人補繳費用,法院將向雙方當事人寄發開庭或調解通知。此時,債務人就必須明確說明債權人的請求存在何種問題,並向法院提交相關事證供其參考。

法律建議

希望以上說明對於如何向法院提出異議有所幫助。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,請隨時詢問,我們將竭誠為您解答。如果您沒有保握可以處理好,或是沒時間親自處理,也可以委託我們代寫跟代寄異議狀。若支付命令涉及的債務金額較高或債務關係較複雜,則建議您尋求專業法律意見或諮詢律師,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保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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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先確定是不是法院寄的。
    2.確認是否有支付命令上所說的債務,以及債務金額是否正確。
    3.決定是否要提出異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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