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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

📌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的定義

根據『司法院裁判書用語辭典資料庫查詢系統』查詢結果

被告觸犯刑法,要受到國家處罰。
而如果所觸犯的刑法同時也傷害到其他人,受害的人可以提起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」,也就是請法官除了就被告所犯的罪予以處罰外,也要決定被告應該要怎麼賠償被害人。

📌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的相關規定

刑事訴訟法

第 487 條
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,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,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,請求回復其損害。
前項請求之範圍,依民法之規定。

第 488 條
提起附帶民事訴訟,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。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,不得提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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